.改期 |
只限賽事公佈後 24 小時內申請,全季上限 3 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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.棄權 |
我們不建議球隊放棄賽事,提交申請前請考慮清楚 |
請留意,全年計,棄權總數達 5 次,會被取消資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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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次數罰款」第 1 次$100,第 2 次$200,第 3 次$300,第 4 次$400,第 5 次$500 |
比賽前 1 日內申請棄權,需繳付兩隊之球証費、「次數罰款」及及賽事判負 (E) |
(例:1月21日比賽,在1月20日至21日申請) |
。即日棄權 - 勝方可得 $100 車馬費賠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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.缺席 |
球隊若無任何通知情況下缺席比賽,需繳付兩隊之球証費、「次數罰款」、罰款三百元正及及賽事判負 |
比賽期間,球隊棄權賽事,一律當缺席處理 (紅牌致唔夠人作賽除外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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