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基本賽制、賽例 |
| 每隊最多註冊二十五人,各球員只限在同一賽系註冊一隊 |
| 比賽不設越位,及採用新例,守門員不得用手接回傳球 |
| 每場比賽需準時開始,最多等候 5 分鐘 |
| 比賽準時開始,最少 4 人作賽,只有 3 人或以下人數,會判負及當缺席處理 |
| 配載眼鏡的球員,只接受配載膠框眼鏡或隱形眼鏡,所有手鍊項鍊介指,若球証認為不安全,必需除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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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比賽期間,球隊棄權賽事,一律當缺席處理 (紅牌致唔夠人作賽除外) |
| 若在比賽時,某一隊的人數只有 3 個人,則該比賽會立即結束,而勝方則是人數多於 4 人的那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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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全年計,棄權總數 5 次,會取消資格 |
| 如中途退出、被取消資格,按金將不獲退回 |
| └ 未完成首循環的球隊,已完成及未完成的賽事會改判作負,及記錄取消 |
| └ 已完成首循環的球隊,未完成的賽事會判負,已完成的賽事記錄會保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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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我們不限定一季完成時間,但有權不為經常改期的球隊無間斷的編排賽事,改期情況,可往網頁,貴隊所屬的組別內查看<改期記錄> |
| 若發生暴力事件,嚴重者會交由警方處理、對該隊作出處分,及保留追究權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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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所有停賽,若遇對手棄權或缺席,場數會計算在內,相關方棄權則不計算 (update on 20170407) |
| .如觸及以下情況,違規球隊會判作負方,罰款 $300 ,亦需賠償有關賽事對手的球証費用 |
| └ 發現未註冊球員參加比賽 |
| └ 發現違規球員參加比賽 (例如停賽、身份重疊) |
| └ 出場紙上沒有相片的球員,以後備身份比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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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賽前準備 |
| 比賽前 3 日內,場地場紙會以電郵寄給主客球隊,兩隊有責任列印後帶往球場 |
| 開賽前,每隊需向球証先繳付球証費 |
| 球隊必須帶備四號足球兩個,不接受深色漏氣等有問題的足球,由球証揀選足球開賽,欠帶的球隊會被罰款 |
| 請留意,若對賽其中一方沒帶備合規格足球,則另一方可以選擇不戰而勝,違規的球隊會判負及支持全場球証費用 |
| 每場賽事各隊必需帶備出場紙,欠缺之球隊會被罰款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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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球衣 |
| 比賽時出場同一隊球員所穿著的球衣,款式不限,但顏色必須近似 |
| 包括守門員在內,球衣不能有相同號碼,沒號碼的最多一件 |
| 比賽球隊必須穿上網上公佈之顏色作賽,若需申請變動最少比賽前兩天通知 |
| 如有撞色,球証判斷能夠接受的話,比賽照常進行,否則穿錯球衣的球隊將即場判負,及以缺席處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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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核對流程 |
| 出場紙上,沒有相片的球員,不能以後備身份比賽 |
| 足協盃外隊會使用身份証作核對,亦可按需要申請球員証 |
| 球隊內若有球員需要全季停賽,該球隊在往後的賽事,將只能以身份証作核對,球員証不再適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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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換人 |
| 。所有聯賽 & 分組賽 (無九碼的賽事) |
| 換人次數最多 3 次(半場不計),每次最多 3 人,換出後,可以再次換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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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。所有淘汰賽 (有九碼的賽事) |
| 最多換 7 人,換出後,不可再換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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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紅黃牌 |
| 賽事設紅黃牌制 |
| 若球員兩黃一紅,或直接紅牌,需於下一場自動停賽 |
| 若球員累積滿三面黃牌、可自動停賽,或在賽會公佈後才停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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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停賽在各組聯賽及所有盃賽,都獨立處理優先安排,若需停賽的組別賽事己經完結,則需要會在其它賽事停賽 |
| 所有紅黃牌,首次循環一併計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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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直接被出示紅牌,每一張需罰款 $200,及兩黃,最少停賽二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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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遺失足球 |
| 為保障各隊,因足球被對手踢走,而帶來的損失,最後觸球的一隊,需為足球的擁有球隊作出 120 元正的賠償 |
| 罰款會由按金中轉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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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增加球員、轉會 |
| 新註冊的球員,需提供該球員的相片及中文全名 |
| 增減球員不另收費 |
| 各球員只限轉會一次,及他的入球及紅黃記錄都會轉移 (所有轉會只適用於母球隊第二循環開始之前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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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賽會假期 |
| 每月假期可於賽會假期『這裡』看到,若有疑問,可以聯絡我們查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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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每月場紙 |
| 沒有申請場地安排的球隊,請於每月 22 日或之前,提供場紙作比賽之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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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場紙計算方式,以一年12個月,每月一張計算 |
| 若球隊未能提供場地,我們會盡量為該隊安排場紙作賽,及需另收取行政費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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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請假
賽事編排
補賽 |
| .請假 |
| 每月22日或之前,各隊需向我們提交下月份的請假申請 |
| 平日組別,每月申請最多 5 天; 可以指定10個比賽天,但不能申請改期 (update on 2016/05/01) |
| 週末組別,每月申請最多 2 天; 可以指定04個比賽天,但不能申請改期 (update on 2016/05/01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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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.賽事編排及補賽 |
| 每月24-26日:公佈賽程 |
| 每月28-29日:公佈補賽賽事,會沿用各隊的請假資料作安排,各隊亦可在27日或之前,更新請假資料 |
| (由於部份球隊不止參加一個聯賽,更新請假資料是相當重要,請各領隊留意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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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改期
棄權
缺席 |
| 若相同賽事 (例如Team A 對 Team B),申請改期球隊,已經有 2 次相同改期記錄 |
| 為避免延長賽程及球隊避賽情況,第 3 次相同改期會以棄權處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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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.改期 |
| 每個月申請改期最多一場 |
| 首次循環最後一輪聯賽賽事,不接受改期申請 |
| 「全年免費改期三次」賽事公佈後 3 日內,各隊全季有三次免費改期限額,第四次開始,需罰款五十元正 (A) |
| (例:1月1日公佈,在1月3日或之前申請改期) |
| 「全年免費改期一次」賽事公佈後第 4 天至比賽前 6 日內,各隊全季有一次免費改期限額,第二次開始,需罰款八十元正 (B) |
| (例:1月1日公佈,1月21日比賽,在1月4日至1月15日申請改期) |
| 所有盃賽,不設改期申請 |
| 比賽前 5 日內不接受改期申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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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.棄權 |
| 我們不建議球隊放棄賽事,提交申請前請考慮清楚 |
| 請留意,全年計,棄權總數達 5 次,會被取消資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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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「次數罰款」第 1 次$100,第 2 次$200,第 3 次$300,第 4 次$400,第 5 次$500 |
| 賽事公佈後,至比賽前 2 日內申請棄權 (C+D) |
| (例:1月21日比賽,在1月19日之前申請) |
| 比賽前 1 日內申請棄權,需繳付兩隊之球証費、「次數罰款」及及賽事判負 (E) |
| (例:1月21日比賽,在1月20日至21日申請) |
| 。即日棄權 - 勝方可得 $100 按金賠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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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.缺席 |
| 球隊若無任何通知情況下缺席比賽,需繳付兩隊之球証費、「次數罰款」、罰款三百元正及及賽事判負 |
| 比賽期間,球隊棄權賽事,一律當缺席處理 (紅牌致唔夠人作賽除外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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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按金補充 |
| 當按金扣至 $350 以下,球隊需補充按金至正數 $500 或以上 |
| 為保障球隊及賽會,每月 22 日之前需補充按金,逾期將不會安排賽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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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備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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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其它款項罰則 |
| 項目 |
款項 |
| 50分鐘組別球証費 |
160 |
| 單球証 |
100 |
| 球証甩場 (賽會補貼) |
160 |
| 欠帶出場紙 |
50 |
| 踢失對方足球 |
120 |
| 改期 (A) 第 1-3 次 |
0 |
| 改期 (A) 第 4-12 次 |
50 |
| 改期 (B) 第 1 次 |
0 |
| 改期 (B) 第 2-12 次 |
80 |
| 棄權 (C+D) |
100+ |
| 棄權 (E) - 50分鐘組別 |
420+ |
| 缺席 |
720+ |
| 每月場地行政費 |
1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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